中标候选人公示-双严农贸市场南侧道路项目(二次)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872

项目名称

双严农贸市场南侧道路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G2024-Z21-010

招标人

名称

和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8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陋室西街18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0555-38687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308-2号

 

联系人及电话

1865556040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18 15: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翕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287788.24

 

工期

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326477.16

 

工期

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437016.93

 

工期

50日历天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 工 18655560403)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项目名称

双严农贸市场南侧道路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G2024-Z21-010

招标人

名称

和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8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陋室西街18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0555-38687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308-2号

 

联系人及电话

1865556040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18 15: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翕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287788.24

 

工期

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326477.16

 

工期

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1437016.93

 

工期

50日历天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 工 18655560403)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