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畅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评级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1891

安徽畅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评级服务(项目编号: 24AT13510620543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9月05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磋商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0892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


安徽畅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评级服务(项目编号: 24AT13510620543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9月05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磋商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0892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