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州控股集团关于竞价处置和县体育中心废旧资产的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次数:1501

我单位于和县体育中心现有一批报废资产,欲竞价处置。凡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单位

实际状态

处置方式

1

铁质围栏

590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2

体育场路灯

31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3

室外篮球架

2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4

庭院灯

24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5

体育场音箱

28

废旧物资

已拆除,仅清理清运费

6

广场地面

1546

平方米

废旧物资

已拆除,仅清理清运费

7

现存塔柏

30

废旧物资

挖除、清理清运费

8

现存塑胶跑道

20

平方米

废旧物资

拆除、无害化处理、清理清运费

体育中心在建项目中原有设施的现状及待移除处置资产清单

上述资产目前存放在和县体育中心(马鞍山市和县海峰路与巢宁路交口金域蓝湾斜对面)。

二、报价时间

 2024108-1010

三、报价方式

(一)书面一次性提交不可变更报价,可回收废铁废钢资产均按统一起拍单价报价,起拍单价为1760/吨,报价资料请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于2024101017点前送至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6302室)。

(二)以快递方式投递报价资料的,请于快递发出当日发送电子邮件至hxct168@163.com邮箱,告知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公司、快递单号等五项信息,并确保在2024101017点前完成送达,否则视为无效。电子邮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视为违规。

(三)报价前投标单位须实地查勘了解相关资产情况。

四、报价需要提供资料

(一)报价函;

(二)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经办人报价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中第(一)项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第(二)、第(三)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011日 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6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六、中标原则

(一)报价资料必须要件齐全且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二)按照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回收人;

(三)报价不得低于起拍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拟处置资产清单中序号5-8资产均为废旧物资不具备回收价值,报价方须在报价函内备注栏中写明提供免费拆除挖除和清理清运服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若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项目终止;

(六)开标时报价单位必须安排人员现场参与开标,否则以废标处理。

(七)报价最高者中标,中标者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进行现场处置。

七、注意事项

1、处置资产的拆除挖除费、清理清运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生效7日内完成废旧资产清理清运。如发生违反相关规定情况和安全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八、项目联系人

童经理  0555-3868723  17375040298

 

附件一:和县体育中心废旧资产收购报价函

附件二:废旧固定资产处置合同

我单位于和县体育中心现有一批报废资产,欲竞价处置。凡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单位

实际状态

处置方式

1

铁质围栏

590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2

体育场路灯

31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3

室外篮球架

2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4

庭院灯

24

可回收废铁废钢

以破坏性拆除方式考虑拆除、清理清运费,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为准

5

体育场音箱

28

废旧物资

已拆除,仅清理清运费

6

广场地面

1546

平方米

废旧物资

已拆除,仅清理清运费

7

现存塔柏

30

废旧物资

挖除、清理清运费

8

现存塑胶跑道

20

平方米

废旧物资

拆除、无害化处理、清理清运费

体育中心在建项目中原有设施的现状及待移除处置资产清单

上述资产目前存放在和县体育中心(马鞍山市和县海峰路与巢宁路交口金域蓝湾斜对面)。

二、报价时间

 2024108-1010

三、报价方式

(一)书面一次性提交不可变更报价,可回收废铁废钢资产均按统一起拍单价报价,起拍单价为1760/吨,报价资料请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于2024101017点前送至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6302室)。

(二)以快递方式投递报价资料的,请于快递发出当日发送电子邮件至hxct168@163.com邮箱,告知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公司、快递单号等五项信息,并确保在2024101017点前完成送达,否则视为无效。电子邮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视为违规。

(三)报价前投标单位须实地查勘了解相关资产情况。

四、报价需要提供资料

(一)报价函;

(二)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经办人报价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中第(一)项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第(二)、第(三)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011日 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6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六、中标原则

(一)报价资料必须要件齐全且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二)按照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回收人;

(三)报价不得低于起拍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拟处置资产清单中序号5-8资产均为废旧物资不具备回收价值,报价方须在报价函内备注栏中写明提供免费拆除挖除和清理清运服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若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项目终止;

(六)开标时报价单位必须安排人员现场参与开标,否则以废标处理。

(七)报价最高者中标,中标者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进行现场处置。

七、注意事项

1、处置资产的拆除挖除费、清理清运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生效7日内完成废旧资产清理清运。如发生违反相关规定情况和安全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八、项目联系人

童经理  0555-3868723  17375040298

 

附件一:和县体育中心废旧资产收购报价函

附件二:废旧固定资产处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