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电力设施建设战略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1 浏览次数:1282
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电力设施建设战略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JG2024-Z21-025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和陋室西街328号和县文化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 0555-38687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308-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99551855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10/21 10:00 | |
入围供应商 | 名称 | 马鞍山创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
投标价(元)/下浮率(%) | 15% | |
项目负责人 | 高超(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2672(一级建造师) | |
皖建安B(2022)039462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服务期(年) | 3 | |
资质要求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建权19955185586) |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
(3)被异议人名称; |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电力设施建设战略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JG2024-Z21-025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和陋室西街328号和县文化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 0555-38687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308-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99551855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10/21 10:00 | |
入围供应商 | 名称 | 马鞍山创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
投标价(元)/下浮率(%) | 15% | |
项目负责人 | 高超(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2672(一级建造师) | |
皖建安B(2022)039462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服务期(年) | 3 | |
资质要求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建权19955185586) |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
(3)被异议人名称; |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