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和州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97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和县和州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1.2项目编号:JG2025-Z21-112
1.3招标人:和县和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整合和县县域可利用屋顶资源,可利用屋顶面积共63.24万平方米,拟建设67.0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并建设配套能源管控系统。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0110.00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110.0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单个项目开工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现场勘察、屋面荷载鉴定报告、加固设计方案(如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配合图纸审查等,以上如涉及必须提供;
(2)施工:包括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屋顶加固(如需)、屋面瓦更换(如需)、屋面瓦除锈防腐(如需),土建及安装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7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电站检测、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本项目的数据采集器、远红等设备,由成交投标人设计和招标,并负责接入招标人已建或者后续要建设的能源管理平台便于后期统一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均在响应报价中。移交前的运维管理,竣工验收交付后,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运维期2年;具体以招标人实施需求为准。以实际完成装机容量为准。
2.7项目类别:设计招标施工一体化(EPC)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招标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3.投标人要求
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人单位注册。
(2)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满足①或②要求。
①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负责设计内容单位的在职员工。(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和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注册的网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为准。)
(注: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2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施工的一方;
(3)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5年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时间
6.1时间:2025年1月6日
6.2本招标公告在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和县和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55-3868722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和县和州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1.2项目编号:JG2025-Z21-112
1.3招标人:和县和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整合和县县域可利用屋顶资源,可利用屋顶面积共63.24万平方米,拟建设67.0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并建设配套能源管控系统。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0110.00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110.0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单个项目开工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现场勘察、屋面荷载鉴定报告、加固设计方案(如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配合图纸审查等,以上如涉及必须提供;
(2)施工:包括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屋顶加固(如需)、屋面瓦更换(如需)、屋面瓦除锈防腐(如需),土建及安装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7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电站检测、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本项目的数据采集器、远红等设备,由成交投标人设计和招标,并负责接入招标人已建或者后续要建设的能源管理平台便于后期统一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均在响应报价中。移交前的运维管理,竣工验收交付后,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运维期2年;具体以招标人实施需求为准。以实际完成装机容量为准。
2.7项目类别:设计招标施工一体化(EPC)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招标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3.投标人要求
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人单位注册。
(2)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满足①或②要求。
①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负责设计内容单位的在职员工。(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和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注册的网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为准。)
(注: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2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施工的一方;
(3)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5年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时间
6.1时间:2025年1月6日
6.2本招标公告在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和县和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55-3868722